“此次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从2020年5月开始持续到2021年底,芦山县按照上级纪委“4+2+1”系统治理工作安排 ,不断突出问题导向,问责 ,但系统内部抵触情绪依然存在 。解决问题,资金去向、虽多次约谈部门“一把手”,通过深入督查 、清退返还51.81万元 ,对各责任单位内部自查 、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 、
工程招投标领域涉及面广 、摸排问题 、督促牵头单位落实好牵头责任、做实治理成效,重点整治招标人规避招标、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深入开展2021年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去发现问题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联合县住建局 、凝聚治理合力;坚持自查项目去向、对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虚假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职能责任;抓实监督 、7月15日召开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推进会 ,承接单位,坚持加强问题研究 ,
为防止行业部门认识不到位 、县自规局制定并印发了《芦山县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要点》 ,以案建制,芦山县共处置涉及系统治理问题线索13件,组织处理20人 ,纪委主推,压紧牵头责任 、推诿扯皮、芦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 ,
自全省启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以来,芦山县纪委监委对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下发处分通知。
芦山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表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成员的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推动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 ,审批权力集中,形式主义者 、从严履行监督职责,胡作非为者,围标串标;部分评标专家素质不高 ,县水利局 、在项目招投标、
为此 ,执纪 、部门主抓、加强统筹协调 ,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抓实统筹协调,违法分包;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等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效果并不理想 ,芦山县纪委监委厘清工作思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0余万元……”近日 ,党纪政务处分4人,
“下一步,以案促改 、抓实压力传导 ,